关于老河口市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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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31日发表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3〕10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文件要求,大型水库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县(市、区)长担任。现将2023年度老河口市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公示。
附:老河口市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老河口市水利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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