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大队窗口办事指南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政许可》办理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政许可
2、办理单位: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3、办理窗口:路政大队窗口
4、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以内
5、收费标准及依据: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
6.窗口电话:0817-7233518
7.投诉电话:0817-7233538(仪陇县政务中心)
0817-7296960(仪陇县纪委监察局)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资格;
2、在仪陇县境内进行超限运输;
3、运输车辆的技术条件符合所运载货物的要求;
4、在有限定标准内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
5、经对选定运输线路上的公路、公路桥梁的承载能力进行勘测、计算,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确定能够安全通行,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
6、对选定运输线路上的公路、公路桥梁认为需要加固的,必须经加固、改建后方得通行;
7、勘测、方案论证、加固、改造、护送等措施及修复损坏部分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三、申请材料
1、《路政管理超限运输申请表》(企业申请的,应加盖企业公章);
2、货物名称、载质量、外廓尺寸(本项资料应由货物生产厂家出具证明或提供货物的说明书、合格证书以证明其重量和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3、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可提供装车后的照片或标注有总体轮廓尺寸的绘制图);
4主要理由;
5、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行驶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6行驶采取的保护措施;
7、路产损坏补偿金额(如有);
8、安全保障措施。超过公路设计承载能力或危桥、特殊路段限制承载能力的,应进行公路桥梁验算、试验检测,提交具有资质的公路桥梁设计咨询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验算、试验检测或安全评估报告;
9、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中车辆图片应能清楚识别车辆轴数);
10、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企业申办超限运输许可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应向具体经办人员出具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申办超限运输许可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应与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相符;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常办理超限运输许可的企业和个人,本项资料提交一次并申请备案后,无需重复提交。
四、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审查材料→现场踏勘
3、审批(终审)
4、办结制证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二条;《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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