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凉水镇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要求,现将***凉水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以来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凉水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以来至2016年6月20日,全镇各支部共收缴党费62785.7元(其中2011年9***3.6元,2012年9103.4元,2013年10417.2元,2014年11972元,2015年19476.5元,2016年上半年2173元),所收党费按年度均已全部上缴至阆中市委组织部,经与市委组织部、银行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我镇各党组织高度重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同时,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并定期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前,在党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党组织对党费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个别党组织对党费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
今后,要教育引导各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