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预算公开
一、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编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
(三)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
(四)负责环境保护的资金和项目管理。
(五)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
(十)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的学术交流、技术引进、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
一是实现减排目标。二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三是完成各种监测任务。四是基本完成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五是保护饮用水源。六是推动马家河流域污染治理。七是加强生态市创建。八是服务项目审批。九是完成精准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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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阆中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阆中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收入634.66万元,财政预算支出634.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0.1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8.8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6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阆中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空气站、水站、核辐射站运行。2016年阆中市环境保护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节能环保支出559.66万元,主要用于全局人员工资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应负担医疗保险部分。
(三)住房保障支出35.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应负担住房公积金部分。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9.90万元。
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79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相关***
1、阆中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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