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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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9日发表
现将2017年度南充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公告。
2017年,南充市本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2100万元,其中:顺庆区350万元、高坪区2585万元、嘉陵区3322万元、西充县390万元、蓬安县595万元、营山县820万元、阆中市705万元、南部县775万元、仪陇县2558万元。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各县(市、区)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村组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脱贫增收为重点,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特此公告。
南充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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