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拉开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活动
我市拉开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活动
贩卖野生动物 一农家乐被查处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12月19日,我市野保防火专项活动启动。活动对全市各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和部分农家乐进行了检查,查获一家贩卖野生动物餐馆,从源头上遏制了贩卖野生动物和火灾的发生。
据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景区的人流量也将剧增,农家乐生意也开始火爆起来,容易发生收售野生动物的行为,游人也有可能在景区野炊露营,为森林防火工作和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带来隐患。此次行动主要由林业、水务、工商和船山等部门联合行动,按照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要求,共同推动集中统一行动开展,杜绝火源和货源。
行动组首先对卧龙山公园、灵泉寺、湿地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检查。记者跟随行动组看到,各景区的工作人员仔细清理着枯枝烂叶,一条条温馨的防火小提示、防火隔离带相继出现,防火工作扎实有效。
随后,行动组对景区的农家乐餐饮店面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行动组查获一家农家乐超范围销售野生动物,8只白鹭、4只鳄鱼腿被当场缴获。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我市现有的蛙类、蛇类、鸟类、益兽等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均属于保护管理范围,严禁非法猎捕、捕捞,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必须到林业渔业行政部门办理《特殊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特许捕捉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等行政许可证。未办理或者办理了超出范围经营均属于违法,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林业局副局长党鸿表示,市林业局将进一步深化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力度巡查市场、森林、驯养养殖场,从源头上进行管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无违法活动和违规经营野生动物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