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文山填会海遂宁出实招
●除重大决策部署外,市政府文件不超过3000字,简报不超过2000字;已公开发布的上级文件,不再翻印、转发;未经市政府同意,政府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
●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尽可能缩短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5小时;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会议发言和讲话要直奔主题,不“穿靴戴帽”,不“照本宣科”
在全国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当下,削文山填会海已成为各地切实改进行政机关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遂宁在这方面也亮出了“实招”。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日前连续发出两个《通知》,对精简规范发文和会议活动提出了硬性规定,让领导干部走出文山会海,把时间和精力集中放在抓大事、干实事、解难题、促发展上来,全力提升行政效率。
实招一:少发文 发短文 求实效
3月20日,记者从市政府办拿到《关于精简规范文件材料具体规定的通知》和《关于精简规范会议活动具体规定的通知》时,第一印象就感觉这两个文件短小精练,分别只有一页纸,每页400多字,而且内容明确实在。市政府在精简规范文件材料方面做出了表率。
市政府秘书长贺武告诉记者,市政府出台精简规范文件材料的规定,目的就是要全力提升行政效率,让行政部门和领导干部做到“文必简、言必实、事必定”。
而“文必简”,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工作通报”。《关于精简规范文件材料具体规定的通知》规定,市政府“工作通报”主要用于摘要印发领导讲话和重要材料,原则不超过3500字;除重大决策部署外,市政府文件不超过3000字,简报不超过2000字;已公开发布的上级文件,不再翻印、转发。
市政府“纪要”则体现了“言必实”。该《通知》要求,市政府“纪要”主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记载内容要明确、简洁。
《通知》对政府部门印发公文和报送文件的管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未经市政府同意,政府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除市领导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需直接报送审批的事项外,部门不直接向市政府领导报文;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简报只保留1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可保留1种简报。
“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认为,市政府在精简规范文件材料时非常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这体现了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坚决态度。
“事必定”则体现在了该《通知》的最后一条,也是相当重要的一条: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报送市政府的请示事项,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或回复,紧急事项要即时办理或答复。
3月25日,该《通知》印发1周后,记者到市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办公室调查采访时发现,部门以前主要通过文件材料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工作,如今转向电话通知事情、网上办公和安排工作,不仅节约了很多材料,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
实招二:少开会 开短会 重质量
《关于精简规范会议活动具体规定的通知》明确了从市政府到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的会议如何改进会风、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的问题。
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认为,改进会风,不仅是要降低会务成本,更重要的是要注重会议效果,改进会议形式和程序。
对此,市政府更是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记者在《通知》中发现,10条硬性规定中,明确提到“市政府会议”的就多达6条,从会议形式、开会时间、参会人员等各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市政府会议应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会议通知必须明确会议主要任务和要解决的问题;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尽可能缩短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5小时;市政府两名以上市领导参加的会议,原则上由一名市领导作主题讲话;市政府会议会上已印发领导讲话的,会后不再重复印发;市政府会议的参会人员,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会,不得随意安排他人代会,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须向主持会议的市政府领导请假;召开要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市政府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须经市长同意。
不仅如此,《通知》对各部门会议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部门召开有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须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以前开会,发言或汇报工作时,有的同志习惯“照本宣科”,免不了大量“套话”充斥会议。现在,《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工作会议发言和讲话要直奔主题,不“穿靴戴帽”,会议汇报不以“尊敬的某某”称谓开头。
而且,《通知》还规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各种会议会务活动要从简,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发纪念品,不发笔和笔记本。
“厉行节约,务实高效!”采访中,不少部门负责人对该《通知》的精神作了深刻解读。他们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提倡通过电视电话会、网络视频会、调度会、现场会安排部署工作,尽量少开集中性的大会,杜绝铺张浪费,注重会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