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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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近期,按照中共蓬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蓬农领办〔2022〕4号)文件精神,县供销社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空壳社”治理对促进合作社规范提升的重要性,以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量为目的,对在县供销社备案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鼓励其可以于2月底前主动到政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申请简易注销流程。
通过此次专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合作社依法规范健康发展,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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