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河水源保护区成游泳池多部门联合执法
"麻烦你们游泳的赶紧上岸,这里是渠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允许游泳。"5月23日下午4点左右,一场渠河饮用水源保护突击检查正在水月阁展开。
这次突击检查是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支持下,经开区环保分局协调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的一次检查,重点针对近期渠河游泳现象频发、破坏渠河饮用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
当日下午,执法组来到水月阁岸边,发现有十余名游泳者正在渠河里游泳。执法组随规劝正在河道内的游泳人员自行上岸。
"这个地方是饮用水源保护地,明确规定不能游泳。"在执法组的规劝下,游泳人员安全有序上岸,但是却对执法提出质疑。
"我从小就在这条河游泳,从没听说不能游。"家住附近的尹先生面对记者的采访如是说道。
而就在岸边,一块温馨提示牌就张贴在显著位置。上面清楚地写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第二项‘个人在饮用水源以及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伍百元以下的罚款"。"
渠河饮用水源保护早已有规定,缘何"游泳爱好者"屡禁不止?相关部门是否进行了监管?
经开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邓钰告诉记者,"该区域位于经开区广德街道办事处辖区,在保护饮用水源方面采取巡查方式,一旦发现有人下河游泳,立即进行劝阻。"
然而劝阻似乎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记者在现场看到,水月阁附近用于保护饮用水源的防护网已经被人为剪开,用来监控保护设施不被破坏的***头也惨遭毒手,甚至是用钢筋焊接加固的铁门,也早已被打开。
"工作人员每天都会进行巡查,发现破损及时修复,但是保护设施依旧会受到损坏,有些甚至是被钳子剪开的。"邓钰告诉记者,因为经开区环保分局没有执法权,所以只能通过加强巡查,提高对渠河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
而为了让饮用水源保护落到实处,本次突击检查,也受到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执法人员的支持,进行现场执法。"我们今天主要是对发现游泳的群众所产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一个调查取证和现场检查,并且做了相关的记录,然后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一个询问和证据的确认。"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龙帅一边询问着相关人员一边做好记录。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针对渠河饮用水源保护,经开区环保分局将尽力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巡河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保护好大家的母亲河。
短评:
保护渠河饮用水源人人有责
渠河,流经遂宁主城区,是城区老百姓赖以生存的饮用水源。然而,不少"游泳爱好者"却将这条母亲河变成了天然的"游泳池",并对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熟视无睹。
这不仅是对饮用水源地的破坏,更是对相关法律置之不顾的野蛮行为。游泳健身不可置否,但是决不可突破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底线。
保护渠河饮用水源人人有责。在联合执法过程中,不少游泳爱好者谈到,渠河的挖掘有自己一份力。是呀,这条诞生于遂宁人民手中的河流是大家付出辛苦与汗水换来的,它的重要性溢于言表。如今,渠河更是成为了遂宁城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地,安全的饮用水源,放心的饮用水是全市老百姓的呼声,更是共同保护饮用水源的责任。
保护母亲河,相关部门更应主动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第二项"个人在饮用水源以及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伍百元以下的罚款"。面对渠河饮用水源保护难题,相关部门应该更应担起责任,主动作为,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科学执法,让保护渠河饮用水源地安全成为全市老百姓的共识。
我们相信,通过全市老百姓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渠河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会成为社会共识,会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