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交通运输局召开规范交通执法(监督)车辆警报器标志和机动车号牌管理整治工作会
12.1日,县交通运输局召开规范使用交通执法(监督)车辆警报器标志和机动车号牌管理专题整治工作会,县运管所、路政所、海事处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局机关办公室、法规股、监察室股室长及局执法监督车驾驶员参加了会议。副局长叶副明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了旺苍县公安局召开的规范警车及警报器标志灯具和机动车号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
就当前如何规范使用交通运输系统交通执法(监督)车辆警报器标志和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副局长叶副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对涉及这次有执法车辆整治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股室要具体落实。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这次整治活动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自查。对自查出来的不合规范的执法车辆要提出改进措施,无“示警灯使用证”要立即申报办理,未安装示警灯的要立即购买,未喷涂执法标志标识的立即喷涂,做到标识统一,证件齐全,全面规范。三是规范使用。严禁将执法标志车辆停放在餐饮、商场、洗浴、美容、歌厅等商业和娱乐场所;严禁非公务活动使用执法标志车辆;严禁酒后驾驶执法标志车辆;严禁非固定驾驶人员驾驶执法标志车辆;严禁非执法工作需要使用警灯、警报器。(局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