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档案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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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县档案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四)整理及保管档案资料,承担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安全责任;
(五)组织开发利用档案资料;发布档案资料信息,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六)收集政府公开文件,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七)拟订县档案馆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档案资料信息资源库和数据库;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档案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业务咨询电话(县委办公室档案管理股):6222393
档案查询利用电话(县档案馆保管利用股):622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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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7:55: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