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实现第一例人体器官和组织捐献
本报讯(记者 陈美群) 6月10日,威宁张某(化名)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但是通过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的方式,他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继续延续,谱写了一曲生命延续,人间大爱的赞歌。据县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威宁第一例人体器官和组织捐献。
据了解,张某生前因脑出血在县人民医院ICU住院抢救,后因出血量增大,达到脑死亡标准。县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获悉此情况后,立即赶赴病房向张某家属宣传人体器官和组织捐献的重大意义和政策。经过慎重考虑,张某家属最终同意捐献张某有用的器官和组织。在两名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张某家属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相关医院和专家及时对捐献患者进行了转运,后经多次鉴定确认张某脑死亡后,实现了威宁第一例人体器官和组织的捐献。
据悉,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张某捐献的肝脏、双肾和两只角膜,挽救了3位重症病人的生命,让2位患者重现光明,部分器官在他人的生命里重放异彩。
“我县首次成功实现人体器官和组织捐献,不仅对全县市民了解和认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还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县城又增添了榜样的力量。”县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