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关于农用车当地询价采购的公告
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
关于农用车当地询价采购的公告
按照世界银行《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采购指南》和《世界银行贷款贵州农村发展项目采购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经世界银行贷款贵州农村发展项目威宁县项目办批准,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对生产经营所需的农用车进行当地询价采购,选定供应商。
1、项目名称:威宁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农用车当地询价采购
2、采购人和采购编号:
2.1 采购人: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
2.2采购编号:BJWNQD-HW-13
3、采购内容、质量及技术要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备注 |
农用车 | 1辆 | *车型:基本型长货厢 *准乘人员:5人 *排量:2.0T及以上 *驱动形式:四驱自动 *最大马力:160以上 *最大扭矩:350(N.m)以上 *燃油:柴油 *排放标准:国六 *其他要求:配置自动锁止差速锁,ABS防抱死+EBD刹车辅助+EBA坡道辅助等安全配套辅助功能,产品品牌在全国行业排名前三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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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近3年里至少有一次承包并完成过类似本项目的采购。
5、 采购文件询价函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
地点: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加工厂(威宁县五里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34栋三层)。
5.2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5.2.1 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5.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2.3 近3年内至少一次承包并完成类似项目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以上证照报名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交原件外,其余与货物有关的资料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并携带营业执照和类似合同原件备查。
6、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7、交货地点: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加工厂(威宁县五里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34栋三层)。
8、采购方式:本次采购按总价承包方式发包给中标供货商,由其组织实施并确保供货质量、时间及货物安全;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9、报价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下午14:30时之前,地点: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加工厂(威宁县五里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34栋三层)。
9.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10、评审时间及地点:合作社联合威宁县项目办在一周内安排评审
地点: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加工厂(威宁县五里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34栋三层)。
11、付款方式: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经县项目办检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12、评标方法:“满足技术条件,最低价招标”,报价人满足技术条件后,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13、公告发布
对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将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未留意网站公告而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4、次采购相关事项联系人:
廖文清 ( 联系电话:155****6096)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