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345措施打好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攻坚战
为加强全县农村房屋抗震性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今年,我县将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列入2015年民生十件实事重点安排部署,“12345”措施全面打响了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攻坚战。
一、紧盯“一个目标”。盯紧2015年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40000户目标,结合县实际情况,在省、市补助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按特困户建房面积60㎡,每户补助5万元;一般户建房面积80-120㎡,每户补助2万元标准进行补助。截止目前,共启动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程29027户,启动率72.6%;竣工8582户,竣工率21.5%;拆除土坯房(危房)4790户,拆除率12%;家庭档案录入28041户,录入率70.1%。
二、增强“两个意识”。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将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任务到户、公示到户、资金到户、建档到户、指导到户、验收到户”的要求,协调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工程建设。二是增强机遇意识。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威宁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程这一机遇,整合资源,提高标准,加大投入,减少类型,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为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夯实基础。
三、严格“三个标准”。一是严格补助标准。按照“最危险房屋、最困难群众”优先的原则,准确把握标准,确定改造对象,房屋改造类别,改造类型等级,资金补助标准,确保对象确定精准,应改尽改;二是严格规划标准。按照“贵州民居”建房图集规划,新建民居有序,杜绝乱搭滥建现象,新建房屋100%按照“贵州民居”民居图集建设,旧民居改造95%以上按照“贵州民居”建设;三是严格建房标准。按照小青瓦、坡屋顶、白灰墙、穿枓枋、雕花窗、砖墙群、转角楼、端檐垛脊“贵州民居”风格指导建房,设置构造柱、地圈梁,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四、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原则。发挥群众实施土坯房(危房)改造主体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政策鼓励,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先急后缓,先难后易的原则。按照“最紧急、最危险、最困难”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改造地震带上土坯房、搬迁房和退伍军人、鳏寡孤独弱势群体土坯房(危房)。四是坚持整合资源,各记其功的原则。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国土、发改、财政、民政、扶贫、林业、移民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投入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五是坚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操作,确保土坯房(危房)改造工程公开、公正、透明。
五、加强“五项管理”。一是加强对象管理。针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工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操作程序,视对象贫困程度合理安排补助标准,杜绝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现象。二是加强质量管理。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抢时间、抓进度。引导群众建造具有抗震减灾能力、造价适中、安全适用的“放心房”、“满意房”。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三重一大”报备制度要求,采取“专户管理、县级报账、封闭运行、直补到户、竣工决算”的管理模式实施“一卡通”资金发放,规范资金管理流程,保障资金安全。四是加强过程管理。深入研究政策、吃透精神,严格规范操作,将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适时***、适时督查、适时通报,强化督促指导,做到落实政策不走样,工程实施不跑调。五是加强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做到批准一户,改造一户,建档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