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到威宁复核验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10月19日,贵州省司法厅普法处副处长邹易材率复核验收组对威宁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复核验收,对已获批的第四批省级民主示范村的玉龙镇新民村进行复核,对第五批正在创建的省级民主示范村的龙场镇树舎社区进行评估验收。遵义市司法局、毕节市司法局、县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复核验收。
验收组一行先后来到玉龙镇新民村、龙场镇树舎社区,采用“看、查、问”的方式,认真查看村级组织建设和组织依法履职等档案资料,实地查看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村规民约墙、村务公开栏、法治图书室、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听取村负责人汇报了该村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村民学法用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介绍,仔细了解村的产业发展情况。
验收组在龙场镇树舎社区对威宁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实施的乡村三级自治模式、结合民族特色开展法治宣传的亮点做法给予了肯定和表扬,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指导性的具体意见。希望威宁能查缺补漏,提炼总结好先进工作经验,保持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创建更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验收组指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意义深远,要走好群众路线,结合本地实际,切忌搞表面文章和走形式主义,充分利用和借助民族民间文化、村规民约等载体,通过实实际际的和老百姓商议、商量,让民主法治深入民心、根植民心,真正做到内植于心,外化于行,使民主法治理念与优秀文化一道相互促进,共同推动新时代农村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让老百姓真正过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好日子、好生活。
近年来,我县不断优化整合资源,围绕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法治建设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四大内容,坚持法治、德治、自治融合,形成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的“三治一体”乡村治理新模式。2018年威宁县石门乡团结村、兔街镇新荣村、玉龙镇新民村获得第四批贵州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今年贵州省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名额共150个,其中威宁县两个,分别是龙场镇树舎社区和羊街镇双河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将进一步推进威宁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共建法治和谐社会。
图为龙场镇树舎社区办公驻地
图为验收组查看龙场镇树舎社区法治宣传栏
图为验收组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图为验收组对创建工作提出意见
图为验收组就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召开座谈会
图为验收组实地查看法治文化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