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生态建设步伐
今年以来,威宁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县乡村造林绿化、新一轮退耕还林为抓手,全面绿化我县宜林荒山荒地,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文明生态建设。
一是林业生态建设实行先建后补建设模式。先由农村居民、承包大户、专业合作组织、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各类社会主体提出承建林业生态工程申请,由申请人按照工程设计和建设标准先行筹资建设,经林业部门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的建设方式。
二是鼓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投资林业生态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积极参与林业生态工程先建后补项目建设,领办创办各类林业经济实体。
三是建立林业工程先建后补申请人台账。对符合承建条件的,及时将申请地块纳入林业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尽快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规划设计。对申请人已完成且达到合格标准的造林面积,优先纳入规划。林业局将先建后补规划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承建人与项目实施乡镇(街道)签订林业工程先建后补承建合同,县林业局及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按合同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搞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建设质量。
四是先建后补造林项目用苗由承建人自行培育或采购。培育造林用苗,在造林地块内或造林地附近选择苗圃地,实行就地育苗、就地造林,避免苗木长途运输,提高造林成效。林业局加强监管,搞好技术指导和苗木检验检疫工作,确保上山造林苗木达到国家和省级苗木质量标准。用于先建后补的苗木,须经县林业局检疫检验合格并出具《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检疫证》和《苗木产地标签》方可种植。
新造林经过一个冬春后,经县级检查验收合格的,兑现应补助资金的50%。经第二次检查验收合格的,兑现应补助资金的20%,经第三次查验收合格的,兑现应补助资金的30%。县林业局根据验收报告、承建合同及兑现补助清单,按照财务管理规定,通过银行及时将补助经费划转到承建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