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公告
毕节市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7〕3号)和3月17日财政部、***扶贫办视频会和《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黔财监〔2017〕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毕节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毕节市财政局、毕节市扶贫办即日起对威宁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20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行为;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如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可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到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检查组举报联系人:陈松
举报电话:150****2984
举报邮箱:879206623@qq.com
毕节市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