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人民检察院设立乡镇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
日前,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贵州省检察机关设立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的意见》要求,在龙场镇和板底乡两个重点贫困乡建立民生资金保护乡镇检察联络室。
据悉,乡镇检察联络室按照省检察院“六个一”的标准建设,负责联络的检察干警必须做到一周一联络,每月至少驻室工作2天以上。同时积极与乡镇沟通联系,服从乡镇党委政府安排,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对聘请的村级联络员组织统一培训,让他们了解自己的职责,发挥他们的优势,真正为民生资金安全保驾护航。
乡镇检察联络室主要做好五件工作,一是对乡镇的民生项目和资金等进行摸底排查,收集相关资料;二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间开展走访调研,听取群众呼声,对民生项目是否按照相关制度安排落实等情况进行调研;三是配合乡镇党委政府,着力解决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针对发现的缺陷和疏漏,及时提出预防建议和对策,帮助堵漏建制;四是要开展好对乡镇干部的警示教育工作,常打招呼,警钟长鸣,帮助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五是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百院千警保民促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到群众身边,以多种方式开展民生资金保护宣传活动,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