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城区公租房申报有新变化
备受社会关注的2020年焦作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今年我市城区公租房申报有新变化:保障范围增加优先保障驻焦部队随军家属和焦作籍现役军人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将无住房公安民警纳入青年人才公寓保障范围;非城区户籍申报公租房需持市区居住证;异地申报需户籍地开具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证明。9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到实际居住地社区申报。
今年我市城区公租房申报对象分三大类:具有焦作市市区户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焦作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青年人才纳入保障范围,优先保障青年人才、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驻焦部队随军家属和焦作籍现役军人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将无住房公安民警纳入青年人才公寓保障范围。“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完善提高军属、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今年的申报范围在往年基础上,增加了优先保障驻焦部队随军家属和焦作籍现役军人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将无住房公安民警纳入青年人才公寓保障范围。”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三类保障对象的申请条件不同。“与往年不同的是,非我市五城区户籍的外来焦作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持有焦作市市区居住证。”该负责人介绍,这类人员申报地点在居民实际居住地社区,户口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需到户口所在地开具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及租赁补贴证明;外地市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及租赁补贴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公租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其配偶和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一个家庭只限申报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夫妻之间不得拆分。对已租赁公租房(廉租住房)的保障家庭,因夫妻离婚、儿女结婚或年满28周岁等情况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租赁期满三年,可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困难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核实其住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