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六个明确创新小型水库发展新模式
近年来,玉屏深入推进小型水库管理模式创新改革,逐步建立全县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维修养护机制,最大程度发挥水库效益,创新“六个明确”开启了小型水库管理模式改革发展新局面。
明确水库产权。由县水务部门行使监管职责,明确国有资产使用权通过探索创新采用委托县文旅农投公司为管理主体,对小型水库使用权纳入统一交易管理,实行承包、租赁管理小型水库公开交易,负责对水库规范管理、责任分工、管理经费等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管理效能。
明确管护主体。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水务部门行使监管职责;本着“谁使用,谁受益,谁管理”的宗旨,明确3座小(一)型水库和29座小(二)型水库由县文旅农投公司负责水库运行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经营,严格落实《贵州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汛期全面配合落实“三个责任人”及“三个方案”,服从防汛抗旱统一调度,确保水库安全度汛;明确水库收益主要用于水库及其灌溉、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养护,并制定出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合理支配。
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责任落实,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强化统筹协调,形成长效责任管理落实机制,明确由县级统筹、水务部门抓总、镇级协调、镇乡水务管理所抓落实、公益管理人员配合,对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大坝安全运行、水生态保护、监督检查、队伍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全流程管理,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管理工作机制。
明确专人管理。按照“小(一)型水库配备2名管理人员,小(二)型水库配备1名管理人员”的原则,配备公益岗位管理人员32名,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发放上岗证,签订劳务协议,并制定了《玉屏侗族自治县小型水库管理人员考核细则》,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工资和下一年度聘用的重要依据,确保管理人员履职尽责。
明确经营模式。充分利用库区辖内的“四荒”地、管理房及配套设施、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服务业等项目。在维护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同时,充分利用水面养殖发展生态渔业,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符合规划,且以防汛抗旱为主,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防汛抢险调度和抗旱灌溉用水;不得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防汛、抗旱、维修放水的前提下,探索利用库区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
明确运营机制。采取“政府统筹资源+公司融资运作”,政府委托县农旅投公司会同贵州省生态渔业玉屏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市场化运作,打破了长期以来以政府单一投入为主的水利投资模式,推动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将全县域内具备开发条例的水库大水面生态养殖项目,以协议约定的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开发。在全县范围内小型水库,投放青鱼、草鱼、鲶鱼、鲢鱼、鳙鱼等鱼苗39.2万尾。后期采取将生态渔业与观光农业、休闲渔业山庄建设有机结合在一起,以“公司+农户”模式带动当地贫困户就业增收。(罗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