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松桃管理部到医院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
为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庆祝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知晓度,有效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民法典》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缴存单位,加强住房公积金新的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理的推广实施。近日,市公积金中心松桃管理部主任龙亚洲率队深入该县中医院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民法典》相关知识的宣传会,县中医院部分职工代表近60人参会。
会议从住房公积金政策出台的历史背景、政策制定目的和意义以及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过程的艰辛历程等进行了详细讲述,并结合松桃管理部的创立、发展、探索、实施等过程中的一些历史问题进行描述。重点对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贷款管理办法、提取管理办法进行系统讲解。组织学习了《民法典》部分内容,结合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法律依据和防范化解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的法律支撑,有效宣传了《民法典》。同时,该管理部负责人与参会人员就公积金政策的疑点问题展开了互动交流,认真听取缴存职工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详细解答了缴存职工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疑问,使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全新认识。
会议强调,缴存单位尤其是公积金经办人要正确认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质,知晓住房公积金资金的组成结构和比例,单位在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相关工作时,要按照统一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确保做到不错账、不漏账;干部职工要正确认识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福利性,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职工购买房住房的重要性;缴存职工要正确对待自身权利与义务,使用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必须结合《民法典》内容,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保持良好的金融信用记录,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自主抵制参与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