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四到位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近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强化工作实施,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宣传,舆论攻势到位。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互联网+法律”作用,坚持常态和特色宣传相结合,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在重大活动、重要节点、重点时段、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新媒体技术,加大玉屏县微信公众号法治宣传力度,有效缩短法律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加强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的推送力度,提升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构建长效宣传机制,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易形成死角盲点的地点,打通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形成法治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基层建设,法律保障到位。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构建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利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依法依规打击黑恶势力。加强对法律援助和律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强化“12348”法律服务。引导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违法违规、为涉黑人员出谋划策和有不当言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形成合力,综合协调到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因不和谐因素而引发的黑恶犯罪,广泛运用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网格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资源,坚持多元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注重源头化解,对于不安定因素,坚持抓早抓小抓及时,利用“亲友帮、群众劝、干部调”的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每周收集情况,分类梳理,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区分种类调解,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一般矛盾纠纷、重点矛盾纠纷、重大矛盾纠纷的分类,分别由村、乡镇逐级化解;对于积案矛盾纠纷,由当地司法所、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及其它相关部门采取联调联处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范黑恶势力的滋生,确保一方平安。
四是抓住重点,管控特殊到位。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两类”特殊人群,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科学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的手段,及时掌握“两类”特殊人群的思想动态,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积极参与“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活动,提升帮扶活动效果,使刑满释放人员更快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控制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