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优势提升监督质效观察
2月16日铜仁日报讯,2月3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集中督查,通报批评了县直部门未到岗或迟到的69名干部;铜仁科学院纪检组长张高明提请院党委对30多名科室负责人进行勤政廉政集体谈话……
新年伊始,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以全新的面貌投入监督执纪工作,有效发挥了“探头”作用。
近年来,我市全面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方式,实现市纪委向市级72家单位派驻机构全覆盖,强化绩效考核,通报“零问责”机构,构建了纵横交错的全方位监督格局,有效发挥了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强化统收统管 发挥派驻优势
为理顺派驻机构工作关系,我市按照“归口管理、分片负责、常委联系、上下联动、一委一重点”的统管机制,明确市纪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统一使用人员编制,实行单独和综合派驻。委局机关内设机构按照业务分工强化对派驻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派驻机构实行驻在部门办公3天、纪工委办公2天的“3+2”工作模式,强化驻在部门的监督和派驻机构工作统筹。
出台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和派驻(派出)机构干部选拔选调录用标准和程序实施办法。2016年以来,市纪委共会同组织部门提名考察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23名。
派驻机构充分驻在部门优势,突出“关键少数”,发挥“探头”作用,推动了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2014年以来,派驻机构共查处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97件,问责266人,其中主体责任221人、监督责任45人,党政纪处分55人。
强化制度引领 明晰职责定位
为规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行为,我市专门印发了《市级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派驻机构监督主体、内容、项目,并制定安全办案、线索管理、信访答复、初查初核、专项检查等制度,优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流程。
市纪委坚持每季度听取派出纪工委、派出纪工委坚持每月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建立派驻机构联合交叉巡查办案和执纪审查划片区督导机制,严格落实派驻机构听取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列席“三重一大”重要会议、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等制度。2016年以来,全市派驻机构共开展督导检查1811次,参与监督“三重一大”2373次,督促716家单位建立廉政档案,完成743个部门风险排查,发现风险点4468个,督促整改问题1143个,党政纪处分852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强化考核问责 助推执纪担当
我市建立了委局班子成员与派驻机构负责人约谈机制,不定期对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副局长及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出台《市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把派驻机构平时检查、协助执纪审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对派驻机构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和过程考核。2016年,全市共有19个“零问责”市级派驻机构被通报曝光,调整不适合担任纪检组副组长职务4人,切实解决了派驻机构“零问责”问题,有力地倒逼了派驻机构责任落实。(苏畅才 张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