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低保金专项监察初见成效
3月7日,从江口县政府办公室获悉,为深入贯彻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连日来,江口县纪委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县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进行全面监察。
此次专项监察的范围为2013年以来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政策执行情况。主要围绕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资金管理和发放等环节,检查保障对象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保障对象确定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和发放是否规范开展监察,重点检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有无被贪污挪用、虚报套取、挤占截留、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费等问题。同时对各级低保监管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进行监察。
为确保专项监察取得实效,江口县10个民生监督组30人全部参与工作,分别对全县10个乡镇(街道)展开全面监察。同时县纪委成立2个督查组,负责对专项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督查走访中,督查组走访了鱼良溪村何国文、蒋传珍等贫困户,详细了解了他们的家庭生活环境,对他们是否享受到了低保政策,低保金是否正常发放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
据悉,专项监察自1月3日开展以来,全县共走访群众2000余户,发现问题45个,已立案12件,尚有33个问题线索在进一步核实。专项监察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