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法院互联网审判进入常态化
2月27日,从松桃县政府办公室获悉,近日,松桃法院第一审判庭与第二审判庭均在开庭,但无独有偶的是开庭的两名法官均违反了庭审规定,不停地在翻看手机,坐在原告席上的当事人也到翻看手机。
原来,这并不是法官在违反庭审纪律,而是松桃法院独具特色的“互联网+审判”模式在工作。步入信息时代的松桃法院针对当今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手机+互联网+微信+QQ+网上银行,这五个因素紧密结合在一起,并且进入普通百姓生活之中,搭建了庭审互联网化、信息化的基础平台,让庭审与执行兑现通过一部联网的手机可以轻松实现,于是,法院作出特别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无法到庭或者双方均申请用远程信息交流工具微信、QQ等进行开庭、调解的,在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及微信号、QQ号后,可以使用这些信息技术进行开庭和调解与执行兑现。于是在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即创新了一系列的利用微信、QQ开庭的方法,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经验:首先让当事人签订相关信息真实性的保证书,在开庭前,通过双方提交的信息,由法官组建一个群,再将各方当事人拉入这个群中,在开庭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首先要上传的是当事人的身份证及自己的头像,由各方当事人进行核对,然后再由各方当事人对诉讼作出简单的陈述、将证据照成照片上传至群进行举证质证,一切与在法庭开庭无异。最后所有聊天记录均打印出来作为调解笔录或者庭审笔录,兑现付款的截图可作为执行凭证。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人民法院的工作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颠覆了法官的传统工作模式,这不仅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大大减小了法官的工作量,也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减少诉累。然而成效更为显著的是,当事人通过微信或者QQ等交流平台,可有效避免矛盾激化,使得诉讼更加理性与文明,调解成功率明显提升。因此,松桃法院与时俱进,以人民需求为目标,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目的,一线法官普遍运用信息技术,凡是条件成就能够使用信息技术的就尽量使用,竭力创新司法服务方法, 使得“互联网+审判”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