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三个原则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湿地保护宣传周活动
为了做好松桃县的湿地宣传周活动,弘扬生态文明观念,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使全县人民共享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松桃苗族自治县28个乡镇(街道)“三个坚持”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湿地保护宣传周活动。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及省、市、县对湿地保护高度重视,根据2016年1月1日贵州省颁布实施《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每年10月19日至27日为贵州省的湿地保护宣传周,今年是贵州省第一个湿地保护宣传周。
二是坚持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相协调的原则。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制作宣传横幅、发放保护湿地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形成湿地保护的宣传声势,并通过湿地保护区或湿地公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青少年作为宣传活动的重点群体,牢固树立青少年关爱湿地保护的理念,以此提高对湿地保护管理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努力营造保护湿地、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综合性保护原则。通过本次湿地保护宣传活动的开展,该县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湿地保护的意义及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乱占湿地和破坏湿地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了一定的了解,这对加强湿地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