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团市委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巡察整改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9日至4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团市委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团市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9月4日,团市委召开巡察反馈会议,立即成立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巡察整改工作重要事项,向市委巡察办报告整改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梳理细化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措施等事项,统筹、调度、督办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共青团铜仁市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纠正“四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3个方面12个问题,逐条、逐项梳理细化为42项整改内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把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印发至两个基层单位和各部室,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基本遵循。
三是周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9月5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我委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10月13日在干部职工会上,进一步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再次要求各基层单位和各部室要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按照问题清单,逐项抓好巡察整改,推动共青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委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委上下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对照市委第六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委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整改阶段需要完成的42项整改内容,目前,我委党组共对1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约谈,清退违规资金15155.4元,已经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