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者开刀问诊
今年以来,我市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明责、督责、追责,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向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者开刀问诊,倒逼责任部门种好“责任田”,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明确 “责任田”
落实“两个责任”,首先要厘清责任,明确责任。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要求,立足从严治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具体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纪律建设、选好管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9个方面责任。
为更具操作性,《实施办法》还从具体内容上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负责及时传达学习、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带头廉洁自律、当好示范表率5个方面责任。纪委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实施办法》规定其应当履行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5个方面责任。
为确保全市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我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今年市委召开18次常委会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时听取大案要案查办、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大反腐倡廉工作。
种好 “责任田”
履行“两个责任”,根本在担当,关键在落实。我市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形成层层传递压力、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各单位结合实际出台具体落实举措,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我市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抓早抓小抓经常,抓节点,抓反复,反复抓,保持严查“四风”的高压态势,形成整治“四风”常态化。同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打麻将行为、违规操办酒席等专项整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在实处,落在实处。
我市还全面落实“两个为主”,制定《铜仁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办法(试行)》,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受理、处置情况,并下管一级。今年1至10月,全市共处置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49条,其中立案202条,涉及县处级干部23件23人、乡科级干部179件179人。
全市纪检机关通过“三转”,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合理配置力量,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严格规范纪检干部职责,改革调整内设机构,进一步厘清职责、突出主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
根据《铜仁市纪律检查领域改革工作要点》安排,我市纪委还推行区县、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制度,由市纪委委员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考察、廉政审查的重要参考。
评议中提出的需要述廉述责评议对象个人下一步整改的问题,要求述廉述责对象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严查“责任田”
日前,市纪委通报7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实行责任倒查,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及典型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对党委(党组)领导不力、纪委监督不力、部门履职不力的倒查追究责任。根据问题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分别对相关人员和领导采取责令做出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免职、依纪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
建立责任追究通报制度,不定期在市级媒体、市纪委网站、微信等平台上通报曝光。1至10月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74起105人,党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88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