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防雷减灾办公室关于依法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公告
当前,我市已进入雷电天气高发季节,为加强防雷减灾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依法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防雷装置的所有者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的维护、保养,并主动接受具有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的定期检测。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场所等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二、对于应当安装防雷装置拒不安装;有防雷装置不接受年度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反上述规定,因雷击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电话:
碧江区:0856—5225559 万山区:0856—3525576
江口县:0856—6628466 松桃县:0856—2839955
玉屏县:0856—3226799 印江县:0856—6236090
思南县:0856—7227553 石阡县:0856—7623138
德江县:0856—8535266 沿河县:0856—8220032
投诉电话:0856—5222227 雷灾报送电话:0856-5224534
特此公告
铜仁市防雷减灾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