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环保局关于2014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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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211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义县机动车安检、环保联合检测站项目
该项目位于义县聚粮屯乡贺家屯村锦义公路东侧
义县机动车环保联合检测有限公司
义县机动车安检、环保联合检测站项目,位于义县聚粮屯乡贺家屯村锦义公路东侧,该项目总投资450万元,总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室、厂房和附属设施,构建安检线和环保线各两条。
1、施工期要采取洒水增湿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周围设2米高的围挡,运送物料的车辆要用罩布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置于简易棚内,工地出口要派专人清理车辆轮胎上的泥土,现场搅拌站必须采取防噪声和扬尘措施。禁止夜间10时至早6时施工,却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时,要报当地环保局审批。
2、项目运营期产生少量的生活用水用于厂区绿化。采用低噪声设备,产生噪音的设备必须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排放必须满足《环境噪声质量标准》(GB3096-2008)一类区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间与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加强对车间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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