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对大督查问责涉及铜仁9起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大督查,发现和指出了我市在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存在不落实、不作为等问题。主要涉及碧江区、德江县、思南县、印江县和石阡县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问题8起,松桃县2014年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问题1起。按照《***关于报送2015年***大督查第三批核查问责有关事项问责结果的函》(国办督函〔2016〕26号)、省政府(贵机发187号)要求,我市立即对涉及的9起问题进行了调查核查,2016年1月,对9起问题依法依纪进行了处理,对涉及的19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给予政纪处分11人,诫勉谈话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1人。涉及的违纪资金19***8.37万元全部追回。
各区县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和拨付专项资金;审计机关要加强资金审计;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根据有关问责规定,对再次出现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严肃查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