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市树、市花的决定
(2013年8月28日铜仁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铜仁市“市树、市花”的议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并提请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命名“桂花树”为铜仁市“市树”,“紫薇花”为铜仁市“市花”。
会议认为,桂花树,属常绿乔木,具有地方特色,符合铜仁地理气候自然条件,在我市栽培历史久、分布广,树形优美,花香四溢,集绿化、美化、香化于一体,生态价值、经济价值高,能充分反映铜仁的自然和人文特点,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紫薇花,属落叶小乔木,易培植,在我市有自然分布,花色多而艳,花期长,能有效吸收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生态价值。把“桂花树”命名为“市树”,“紫薇花”命名为“市花”,能够彰显铜仁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集中反映广大市民意愿。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市树、市花”的推介宣传,积极动员全市人民广泛栽种和自觉爱护市树、市花,使之成为铜仁特色鲜明的自然风光和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在城市主干道、城市公园和小区绿化等规划建设中,要把桂花树、紫薇花作为主要绿化品种,发挥其在城市规划建设和园林建设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