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多措并举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沿河县专题部署四举措,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协同推进”的原则,形成以政府负总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市场监管相关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启动实施。对资金下拨不及时、使用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规范资金管理。一是规范资金拨付。县教育局设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及高中、中职、幼儿等各类助学金专账,并指导各学校严格按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二是严格资金使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为学生提供等质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挪作他用。三是规范资金支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校财局管”,集中支付。
严格食品管理。一是严格食品采购管理。实行县级“统招、统购、统配、统送”,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大米、食用油、面粉、猪肉)统一供应,除县级“四统”食品原材料外,学校食堂所需其他食品原材料,由学校在具有供货资质的企业中,自行确定供货企业,确保食品来源的安全。二是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制订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三是严格食堂管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零利润;要优化食品的质量和数量,确保学生营养膳食均衡;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各环节的卫生安全工作。
完善信息公开。一是公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二是完整午餐每日公示制度。三是营养餐管理纳入校务公开工作,做好工作日志,定期公布学生营养计划资金总量、标准、学生名单、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等信息。四是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与职责、学校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学校监督小组名单、学校膳食委员会名单、学校管理人员陪餐情况等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