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显成效
近年来,市司法局按照“改造、感化、挽救”的原则,切实加强辖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帮助广大刑释解教人员找回自我,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了避免重新犯罪,各司法所根据刑释人员的基本信息,到刑释人员家中进行排查走访,重点了解未回户籍地报到、外出打工刑释人员的基本情况,各区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则根据排查走访情况,及时登记入册。
同时,建立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访、必帮、必控制度,协助公安机关将其列为重点人员管理对象,全面监控,严防脱管失控。探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组织联合互动帮教,村(社区)与家庭协同帮教,定期开展心理矫正和法律辅导帮教制度。通过基层帮教小组和社会志愿帮教全面了解刑释人员外出务工、生产、生活的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后,专门制定帮扶措施,对有就业愿望的刑释人员,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由民政部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技能培训、证照办理、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扶持政策。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为刑释人员解决最低生活保障43人,解决特困人员供养12人,提供医疗救助5人,提供教育救助7人,提供住房救助4人,提供临时救助168人,落实其他安置方式4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