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社区喜获全国和谐示范社区荣誉称号
近日,从民政部传来捷报,我市江口县双江镇双月社区光荣获得全国和谐示范社区荣誉称号。
为切实抓好第二次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建设,该县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的服务功能为重点,按照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早行动的原则,全力打造双江镇双月社区和谐示范社区建设。同时,要求借创建之际,凝全县之神、聚全员之力、谋发展之路,做到领导重视、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积极落实、有序推进双月社区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2013年4月份按程序向民政部进行了申报,民政部经省级考察推荐、第三方独立评审和民政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于2014年10月31日以《民政部关于确定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民发〔2014〕224号)对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进行了命名确定。
据悉,本次命名作为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确定14个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建设示范城市、140个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建设示范城区、200个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建设示范街道、1000个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我市江口县双江镇双月社区喜获此殊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