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民政局硬七条支持人口计生工作
近日,市民政局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出台专门文件,制定了七条硬措施,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市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标语、电视、报纸、部门网站、信息等方式,加大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杜绝早婚和非法婚姻。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少生快富等新型婚育观念。
加强民政系统管理。对本系统的计生工作实行全程管理服务,加大查处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行为的力度,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台帐,认真组织开展单位育龄妇女妇检工作,确保计生对象妇检率达100%。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托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模式,实施“以房管人”,对出租房屋人员实行报告制度,目标人群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对本系统流出人口在流出前签订一份诚信协议,办理一份有效的《婚育证明》,落实一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帮促扶贫工程。在制定和实施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时,适当提高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普惠标准,对政策外生育家庭暂缓或者降低标准。对“双诚信”低保家庭成员在其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每年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增发保障金;对计生“两户”子女,优先开展助学救助;对因病生活困难的计生“两户”对象家庭,优先实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受灾计生家庭,在实施临时救助时适当提高标准;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计生对象,优先安排集中供养。加大计生联系点工作力度,实行定点帮扶。
依法做好婚姻登记。严格把好年龄、户口簿和身份证对照、结婚登记关,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并建立婚姻登记互通制度,及时把办理结婚登记对象的信息资料提供给计生部门。
严格做好收养登记。严把收养登记关,收养当事人的计生证明必须经过村(居)、乡镇、区县三级计生部门盖章方可有效,否则不予受理;对收养人有生育能力的,必须落实好节育措施,并出具《计生工作“双诚信双承诺”协议书》后方可办理。
加强社会弃婴的登记管理,所有收养人必须到福利院收养育婴孤儿,否则不予办理收养登记,坚决防止计划外生育骗取收养登记。
加强基层组织管理。配合计生部门指导村(居)、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居)民自治;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将计生工作纳入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村(居)两委班子的管理,严肃查处村(居)两委班子违反计生政策行为,对违反计生政策的村(居)两委班子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启动罢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