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为基层无人司法所配备专职人员
铜仁市突破基层司法所“无人所”瓶颈,为20余个“无人司法所”配备专职人员,彻底解决基层司法所“有所无人”难题。
司法所是县级司法局派驻乡镇(街道)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由于编制管理严格、人员流转较快、地域条件限制等因素影响,铜仁市还有20余个“无人司法所”,严重影响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发挥。该市司法局党组不等不靠,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在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的重视关心和市财政、人事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招聘协勤解决“无人司法所”问题的通知》,解决“有所无人”问题。
《通知》明确,按照辖区总人口2万人以下乡镇招聘1人、2万人以上乡镇招聘2人的标准,由区(县)司法局负责实施,面向未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通过劳务派遣等渠道,聘用协勤人员一次性解决“无人司法所”问题。《通知》要求,招聘人员薪酬及应由单位承担的保险金,全额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月薪+绩效奖”形式统筹发放,为避免聘用人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招聘人员合同期限原则上规定5年以上,以保持人员稳定和工作连续性。
据悉,预计在6月初实现区(县)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全部到位。为防止因人员流转再次出现“无人司法所”问题,该市探索建立基层司法所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一并采取公务员招考、公开遴选干警、县局干警下沉、市局干警蹲点等方式,巩固“无人司法所”解决成果,严防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