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公安交警积极开展隐患清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行动,进一步加大报废车隐患清零宣传攻势,让广大群众知晓报废车上路的危害。近日,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通过宣传发动,两车主对其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主动申请强制报废。
8月以来,大方公安交警四中队在辖区全面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过程中,发现大方县六龙镇大梁子村郭某欠家中有一辆车牌为贵A5***B的出租车转非营运小轿车长期闲置在家里,雨冲乡红旗村刘某刚家中也有一辆无牌“欧式战马”轻型自卸货车改装的平板拖车也长期闲置在家。为及时消除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四中队民警遂与上述两车主进行联系,经查,贵A5***B号车2012年入户,2017年改为非营运车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营运车辆改为非营运车辆“一年两检”,两个周期即一年不检即达到报废标准,该车已三年未检,已达报废标准。刘某刚的无牌“欧式战马”轻型自卸货车改装为平板拖车,2008年入户,2017年改为平板拖车,由于是非法改装车,并三年未进行年检,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通过对以上两车主进行面对面宣传的方式,让两车主认识到了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危害,主动向公安机关申请报废。
目前,大方交警已对两辆车进行了强制报废。
大方交警温馨提示: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存在性能状况差、安全隐患大、尾气排放超标等诸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车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 源:大方交警
编 辑:刘洋旭
核 对:范 宇 李 丹
编 审:刘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