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察监督的报告
大方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对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开展监察监督的报告
(2021年9月27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
大方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陈 江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和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关于规范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要求,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县监委报告对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开展监察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月县监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找准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这个“小切口”开展精准监督,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大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政治监督,彰显监察监督政治性。******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紧盯***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县监委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聚焦学习贯彻*********批示精神以及***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以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为抓手,加强对职能部门学习贯彻残疾人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熟练掌握、运用相关政策,深入查找执行落实方面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实走深走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彰显监察监督权威性。始终坚守“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通过参加会议、下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压实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督促县残联、县民政局和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向县监委提供全县享受兜底保障政策残疾人台账、兜底保障政策和措施等基本情况,为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情况汇总、问题分析、监察调查、责任追究打好基础。
(三)整合监督力量,彰显监察监督系统性。整合资源力量、集中优势兵力,通过“县监委班子+民生监督组+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监督模式,构建县联乡、乡联村、村联组的“三级联动”监督格局。县监委班子带领网格民生监督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现场核实、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部门和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核查情况开展交叉抽查,督促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落细;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积极发动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根据县残联提供名单,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人人见面的全面核查,同时注重发现本村范围内应办未办残疾证的残疾人,督促村两委、残联为其办理残疾证,把该兜底的全部兜进去,把不该兜底的全部清理出来,打通监督网络“最后一米”。截至目前,监察监督共发现问题1307个。其中,残疾人信息不精准问题42个,等级鉴定有偏差问题466个,死亡未及时注销问题76个,持证未享受保障政策问题218个,应办证未办证问题280个,其他类问题225个。
(四)突出标本兼治,彰显监察监督针对性。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聚焦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关键环节,盯住不担当、不作为和工作不实、作风漂浮等问题,对胆敢向专项资金“动奶酪”以及弄虚作假的,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治,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案发单位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政策执行、日常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体制机制方面薄弱环节,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监管盲区。
(五)聚焦问题整改,彰显监察监督实效性。围绕监察监督发现的问题,切实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推动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中各环节的突出问题整改到位。2020年10月21日,县监委组织召开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明确卫健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各乡镇的主体责任和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县监委下发工作提示单3份,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主责部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按月督促调度整改情况,做到照单整改、逐项销号。针对残疾人应办证未办证及重度残疾人鉴定不便问题,县卫健局与县残联除明确3家医院为专门鉴定机构外,还设立了窗口期,临时授权乡镇卫生院对不便到县城鉴定的残疾人开展鉴定服务,减轻残疾人负担,工作开展以来,共为183名群众办理了残疾证。针对部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持有残疾证问题,县监委、县残联采取比对全县国家公职人员与残疾人信息等措施开展排查,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415名国家公职人员主动注销残疾证。针对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刻剖析,找准问题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健全完善了《大方县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残疾人证办理倒查审核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等7项管理制度,有效堵塞制度漏洞,织牢制度“铁笼”。截至目前,监察监督发现的130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292个,整改率98.85%。
二、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县监委对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察监督的工作实践,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体会:
(一)必须坚持政治统领,开展政治监督坚决有力。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监察机关必须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助推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地落实。
(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促进公平正义久久为功。对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察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监察机关必须自觉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监督保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对贯彻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要全面检视、精准施治,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成风成势,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必须坚持质量优先,提升监督效能持续发力。面对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要发挥监督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推动健全监督体系,严密防范、严肃惩处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提升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强化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直接保障作用。
(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推进系统施治常抓不懈。对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察监督发现的问题,必须持续***、推动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要坚持依规依法进行整改,防止出现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查找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既促进问题根本解决,又推动体制机制改革。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问题集中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残联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深入开展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宣传,部分残疾人不知道办理残疾证后能享受哪些补助政策,如何申请补助;二是未认真对符合条件办证人员开展清理排查,导致部分残疾人应办证而未办证,该享受兜底保障政策未享受;三是有的工作不规范,对残疾人的动态***服务不到位。
(二)制度机制建设有待完善。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的落实涉及残联、民政等部门,而残疾人信息是动态的,由于部门之间没有建立定期协作联系机制,导致一些保障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专项监察监督中,县监委向行业主管部门下达了监察建议书,对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但部分部门仅针对个性问题开展整改,没有及时就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从根本上进行整改。
(三)监督检查质效亟需提高。从监督检查过程来看,有的监督检查要么不能发现问题,要么发现的问题浮在表面,没有抓住关键人、关键点,主要原因是监督人员能力不足,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在下步工作中,县监委将坚定不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在庆祝***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视察贵州***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持之以恒加强对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一)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整改落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聚焦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把推动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的落实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爱心工程,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动态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实清零。借助广播、电视、手机等媒介广泛宣传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严格把握评残标准和兜底标准,按照“符合条件的一人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人不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创新联动格局,提升监督质效。积极探索建立“室组地”协作联动监督长效机制,围绕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协同作战、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凝聚监督合力。紧盯残疾人信息不精准、残疾人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降低和提高残疾人等级评定或残疾类别,已死亡、证件过期到期、户口迁出和其它原因应取消注销残疾人证而未取消注销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着力破除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痛点堵点难点。
(三)健全完善制度,巩固治理成效。针对开展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监察监督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度漏洞,督促残联、民政等部门健全完善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沟通协作机制,各部门各负其责,动态更新相关信息,确保“证件与政策”无缝对接。督促主责部门认真落实残疾人证审核制度、残疾人证办理倒查审核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确保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四)严肃监督问责,强化警示震慑。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问题突出和推动整改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政务处分等方式追责问责。同时坚持快查快结,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坚决杜绝“违规证、人情证、关系证”,做到残疾人补贴应补尽补、切实解决残疾人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