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
为助力文明城市建设,整治交通陋习,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大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
6月15日,记者在杜鹃大道、迎宾大道、环东路、新民路等路段看到,交警大队通过现场执法形式,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闯禁行,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摩托车未年检、未保险、不戴头盔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方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大力整治城市交通乱象的行为。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成五个组,通过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和网上巡查与路上拦查相结合等方式,严管城市交通乱象。“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将对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不断降低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率,营造崇德向善,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交警大队教导员王伟告诉记者。
大方县交警大队三中队主要负责城区交通秩序治理,他们每天早上七点半就要到岗到位,进行交通疏导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在城区内驾驶摩托车没戴头盔和驾乘车辆未系安全带现象普遍,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在一盔一带安全行动守护下,一定要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陈世江说道。
据了解,此次大整治工作以严查“两乱”(乱停、乱放)、“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三驾”(酒驾、醉驾、毒驾)、“四危”(逆行、违法占道行驶、驾车时违法使用手机、无证驾驶)、“四不”(不系安全带、不带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让行、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形成常态化,动态化严管城市交通乱象,全力打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 者:赵焦玉驰 袁玉婷
编 辑:李述根
核 对:许再晶 高艳
编 审: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