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方县广成线12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核销的公示
2017年12月11日08时33分,大方县广成线1547公里加50米处发生一起一辆车号为贵FR8813号小型轿车碰撞对向行驶的贵BNX859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小轿车弹回的过程中碰撞后方钱江牌QJ150-18H型二轮摩托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8万元。2018年4月12日,大方县广成线12.11事故调查结束,该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于2018年4月12日经大方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决定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公示期为7天,从2018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意见的,请来电、来信或亲自到大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映。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意见,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予以核销。
联系电话:0857-5220522。
联系方式: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县安监局内
大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