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积极化解兄弟仇怨
近日,织金县纳雍乡和平村麻窝寨组村民刘老二的儿子刘某来到织金县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工作人员帮助解决他父亲刘老二与伯父刘老大的仇怨,希望伯父刘老大不要追究刘老二的刑事责任。经了解,2014年10月11日上午,刘老二(61岁)与刘老大(65岁)因口角纠纷双方发生斗殴,刘老二将***刘老大打伤,导致刘老大六匹肋骨骨折,够成轻伤。因此刘老大要求刘老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5万元,由于刘老二无力赔偿,双方无法调解,所以织金县公安局纳雍派出所依法将刘老二刑事拘留。为了化解兄弟仇怨,刘老二的儿子刘某现在请求织金县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给予帮助。 织金县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立即同意接受该案件,并且于当天就赶到刘老大家里,通过与刘老大及家人的沟通,叫刘老二的子女主动向伯父刘老大求情,同时积极结清伯父刘老大的医疗费。经过两天的工作,刘老大终于同意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刘老二自愿于2014年11月5日适当补偿刘老大的营养费5000元,钱币当面点清,刘老大自愿申请放弃对刘老二负刑事责任的要求。 就这样,一起兄弟间口角纠纷引发的轻伤案件,在织金县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