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依法拆除2处100平方米违法建筑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18日发表
9月17日我县依法对双堰街道花红村磨子组、太平社区沙井巷两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涉及面积共计100平方米。 据了解该2户居民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和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晚间突击抢建违法建筑,严重扰乱了县城规划建设秩序,在当地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违建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并告知其应履行义务和申诉程序。然而该2户违建户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为维护县城规划建设秩序,经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违建现场进行动员和劝诫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2户新抢建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潘世国)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10:24: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