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城区三轮车通行秩序通告
为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保障交通安全,市政府决定对市辖城区三轮车(包括人力客、货三轮车和机动、电动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和严格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肃查处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三轮车生产、销售、保险、登记、使用、维修各环节,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和源头治理,重点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一)驾驶拼装、组装、改装人力客、货三轮车和机动、电动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
(二)人力客、货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三)人力客、货三轮车和机动、电动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
(四)人力客、货三轮车和机动、电动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五)人力客、货三轮车和机动、电动三轮摩托车乱停乱放。
二、实行三轮车限行交通组织措施
对市辖城区三轮车分区域、分时段、分车种实行限行交通组织,禁止三轮车在限行时段内驶入限行区域,市政、环卫、邮政等部门公务用三轮车除外。
(一)人力客、货三轮车限行时段和范围
顺庆城区人民南路、人民中路、人民北路、模范街、果城路西段、育英路、北湖路、莲池路、西河北路、西河中路、西河南路、文化路、涪江路,高坪城区鹤鸣大道、阳春路、临溪街、清溪路、沁园路,嘉陵城区陈寿路、耀目路、火花路全天24小时限行。
(二)机动、电动三轮摩托车限行时段和范围
顺庆城区由玉带路、白土坝路、西华路、石油路、滨江路合围的区域(不含玉带路、白土坝路、西华路、石油路、滨江路),高坪城区鹤鸣大道、阳春路、临溪街、清溪路、沁园路,嘉陵城区陈寿路、耀目路、火花路每天7:0022:00限行。
凡违反本通告的,由执法部门视情节给予纠正和处罚。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7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