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学习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
8月9日/>,我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党组书记、局长丁德华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及毕节地区贯彻落实省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紧密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并将“四要十不准”规定制作成标牌,悬挂于每个股室、所、中心,让干部职工时刻受到警示,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锤炼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展示良好形象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要求干部职工严格剖析自己,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要杜绝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上班期间聊天、玩游戏、外出逛街购物等现象发生。 三是严格执行纪检组长督查和审计组长负责制,凡是外出审计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对审计组人员的作风行为规范负监管责任。 四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者,将严格按照我局的《考勤办法》、《双考双评双挂钩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四要十不准”相关规定兑现年终考核结果,并视其违反规定的性质、情节、影响等进行相应的处理;构成违纪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王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