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织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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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8日发表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令第737号)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明确织金县政府办金融服务中心为织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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