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措施确保春节后企业项目复工复产
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复工任务第一责任人,将复工内容落实到人、具体到时间,加强与企业的对接力度,确保2月12日前所有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全面复工,2月15日前基本完成复产复建煤矿验收。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对已经复工复产的,落实责任单位主动登门服务制度,充分掌握项目复工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县的层面能够解决的,限时解决。对未复工复产的,由县四大班子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共同督促落实,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协助企业及时复工;对未能及时通过验收的煤矿企业,积极指导整改,帮助企业验收过关。对因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暂不能开工的项目,由县政府统筹协调,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梗阻现象,着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三是进一步强化督导。县四大班子领导和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亲临项目现场进行实地督导,将复工复产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力推进项目复工复产,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复产,确保2017年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全面复工,确保实现年度“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