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清理规范***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关于制定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黔审改办发﹝2017﹞4号)及《毕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工作方案》(毕审改办发[2017]2号)等文件要求,我办组织县直29个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经各部门认真清理审核,报县政府第十七届1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2项(其中:保留为织金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26项,决定清理规范的织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项)。 现将保留和清理规范的第一批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公布,凡是未纳入本目录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县直工作部门一律不得实施。 附:1.保留为织金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保留为织金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x 2.决定清理规范的织金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决定清理规范的织金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x 织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