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现代化和美乡村建设的决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顺应人民期待,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和美乡村,特作如下决议:
一、充分凝聚乡村振兴战略思想共识,切实增强加快推进现代化和美乡村建设的行动自觉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市委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和美乡村”,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载体,是我市农业农村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纲领。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扛起和美乡村建设五大行动责任,全面汇聚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全面落实建设现代化和美乡村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和美乡村,必须按照市委确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行动方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1. 要强化规划引领,彰显发展特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谋划产业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各项工作,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现代化“和美乡村”建设规划,与现代化都市区发展规划等各类规划有机衔接,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权威性、操作性,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谋划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环境整治项目。注重地域特色和文化差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注重质量,防止千篇一律,避免一哄而上,丰富发展内涵,提高建设品位。
2. 要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发展动力。统筹推进农村领域改革,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建立服务平台,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探索土地经营权融资途径,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探索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的路径和方式,引导更多的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投向乡村。加大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强设施农用地的保障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享,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新增资源重点向农村倾斜,巩固提升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导使用机制,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3. 要突出产业兴旺,夯实发展基础。乡村振兴既要农业兴,更要百业旺。要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宜商则商的思路,把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步伐,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努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大力推进美丽田园建设,打造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大力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金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龙头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以科技化带动农业产业提升。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做大做强现代农业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村产业发展空间,重视产业植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新业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加快转化为美丽经济。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持续打好精准脱贫和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战,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债务管控,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 要创优人居环境,改善发展品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四治一创”金华模式,大力实施《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开展美丽河湖创建,推进绿化造林行动。实施村庄生态有机更新和梳理式改造提升,保障农村公共安全,保护历史文化村落和文物古迹,优化村庄、产业、水系、绿化等布局,全域打造美丽乡村“大花园”。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关系,加强绿色空间守护,系统推进农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综合治理农业资源环境突出问题,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加快形成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和谐共生的田园生态系统。
5. 要力促乡村善治,凝聚发展内力。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构建“三治”有机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挖掘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新时代好乡风好家风好民风,切实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和文明程度,增强村民凝聚力、创造力。强化基层民主协商,深化推广“后陈经验”,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推进乡村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切实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三、全面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着力助推现代化和美乡村建设生根见效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始终围绕党委决策部署,顺应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主动担当、创新履职,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一要加强法治保障,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积极探索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进行地方立法,牢固树立法律的刚性和权威,切实抓好有关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二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运用专项审议、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持续开展***监督,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三要科学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深刻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将市委关于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和美乡村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广大农民的热切期盼,通过法定程序转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遵循。四要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通过组织开展视察、检查、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现代化和美乡村建设中的宣传、示范、纽带作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发挥各类媒体的引导、监督、推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氛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全市上下要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和践行新时代金华精神,砥砺奋进、拼搏实干,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和美乡村,为“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续写“八八战略”金华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