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市场监管局召开行政调解会解决消费争议
2016年2月26日,消费者周某等9人到织金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2016年1月份在织金县某汽车销售公司分别以全款交付形式购得不同品牌的轿车,购车款共计63万余元。现消费者要求该公司为其落户上牌,该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导致消费受到损失。于是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希望得到解决。 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并走方访部份消费者。经查,该公司负责人已无法联系,公司大门关闭,公司已搬走。我局通过努力,联系到该公司上级代理商郑某并向其说明情况,郑某表示愿意共同协商处理消费纠纷。几经沟通,双方当事人于2016年3月10日下午参加由我局组织的行政调解会。 在调解会上,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投诉方在调解会上就此次消费纠纷提出了诉求,被诉方作出了答复。一场消费纠纷在争辩激烈而有秩序的调解会上欣然解决。双方最后达成一致,被诉方同意在10内为消费者办理相关手续。投诉方不再追究被诉方相关责任。 (图为调解会现场)